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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印巴战略三角

对南亚地区的安全局势及核竞争问题,道尔顿认为应从战略三角关系去理解,而并非从一对一的对偶关系。此战略三角关系为中国位居三角关系的顶端,与印度和巴基斯坦构成战略关系。中印一边属于竞争关系,中巴一边属于合作关系;一边的关系发展会对另一边的事态走向产生影响。他强调,许多有关中国对巴基斯坦提供核援助的指控(除了为民用核电反应堆提供的援助)都只是猜测,缺乏确凿证据。同时,他认为印度不应该将巴基斯坦核过失的矛头指向中国,也不应跳过巴方机构、只通过重视三角关系中的中印度关系来改善区域安全。

作者 Toby Dalton
由出版
力量
 on 2013年8月5日

源文件: 力量

最近,印度分析人士断言,中国与巴基斯坦一直在核武器上密谋合作,这一断言不免让人不安。无论这种指控是子虚乌有还是确有其事,引发出来的问题都颇令人寻味:南亚观察家应如何认识中国作为区域“战略三角关系”之一这一地位的潜在影响?

参照从冷战中得到的经验教训,传统做法是从一对一的对偶竞争关系角度来看待南亚核竞争。然而,若从三角关系角度评估区域内威慑行为,则可条分缕析地理清印度所面临的棘手问题:倘若中国对巴基斯坦施加影响,协助或怂恿巴基斯坦对印度进行核威胁,那么印度怎样才能促使中国改变其对巴基斯坦的政策呢?

战略三角关系

对许多分析人士来说,把南亚核竞争看成两国博弈是最自然的想法。这种来自于美苏冷战的经验教训有助于避免印度和巴基斯坦展开军备竞赛,或者更糟糕的情况——动用核武器。

巴基斯坦和印度的许多分析人士费尽心思,分析冷战时期与当今时代的不同:从资源差距到国际体系两极对立,再到地缘政治。然而,冷战时期与现代安全环境之间的最大区别在于今天南亚地区的战略现实为三角关系,而并非两极对立或一对一的对偶竞争关系。

最近中印两国不断加强的安全竞争,中国对拉达克突犯次数的增加与印度试射中程弹道导弹节奏的加快,都一齐指向了理解中国在这一战略三角关系中角色的至关重要。虽然在过去十年,或更久的时间里,印度分析人士都专心研究中国事务,然而目前都没有一部深入研究关于印中对偶竞争关系的文献(相比较印巴关系的研究文献而言)。在印中分析人士的共同努力下,最近有一部作品得以编辑成册,名为《中印核武十字路口》(此书由卡内基国际和平研究院出版)。此书对三角格局进行了颇有成效的研究,并提出了许多值得进一步分析的问题。在分析界,对中印两国信任建立措施及威慑发展演变的理解正在引起各方更浓厚的兴趣。但是关注重点仅仅放在一对一的对偶关系(巴印关系、印中关系),往往会掩盖引起竞争的重要因素。

无论是历史还是当前,中国在南亚次大陆的行动都说明,应该从一个三角的关系来理解南亚安全发展问题——这里为了避免与“核三角”相混淆,我们用战略三角关系来形容。作为占据主导地位的竞争者,中国位居三角关系的顶端;印度和巴基斯坦分别为三角形底边两端;由此构成战略三角关系。中印一边属于竞争关系,中巴一边属于合作关系;一条边上的关系发展会对另一条边的事态走向产生影响。例如,印度试图谋求与中国达成某种程度的战略平等将会刺激巴基斯坦发展核武器,缩小所谓的威慑差距;同时谋求与中国进一步发展关系,从而抵消来自印度的威胁。这种模式更具体表现了威慑目标的指向性和相互关系性,而并非简单的一对一对偶关系。

中巴核关系

三角关系模式所带来的关键问题集中体现为中巴关系的实质。有印度分析人士声称,中巴之间正在进行核武器合作。印度国家安全顾问委员会主席希亚姆•萨兰(Shyam Saran) 在2013年4月24日发言中直接提出了这一指控,并就此指控做出了半官方声明。在这次发言中,他指责“中国对巴基斯坦的战略援助计划正在紧锣密鼓的进行”。

这项有关中国正在援助巴基斯坦核武器计划的声明值得关注和进一步分析。毫无疑问,历史上中巴密谋合作过,但惯常的说辞是(至少在美国)自北京1992年加入《不扩散核武器条约》(NPT)后,中国就停止了其大范围对外非民用核的援助。九十年代后期,中国对巴基斯坦的浓缩铀和再回收计划提供的支持曾引发一些关注,但自此以后,类似有关援助的公开信息就再也没有出现过。如果印度分析人士的指称所言非虚,就等于说中国违反了根据《不扩散核武器条约》所作的承诺。

然而,许多有关中国对巴基斯坦提供核援助的指控(除了为民用核电反应堆提供的援助,这是有据可查的)都语焉不详,缺乏相关证据。以退役海军少将拉贾•梅农(Raja Menon)的声明为例,他说“在中国的援助下,巴基斯坦的核工厂当前正在进行不同寻常的大规模改造,将要改造成一个钚弹和钚-铀弹生产线”。他还进一步明确说明,在没有进行爆炸试验的情况下,巴基斯坦没有能力为其新型“纳斯尔”短程弹道导弹开发小型核弹头,为此巴基斯坦势必需要援助。他含沙射影地指出:“援助来自何方一猜便知。”伦敦大学国王学院的哈什•潘特(Harsh Pant)的指责就更彻底、更具针对性,他说:“巴基斯坦人的核武器计划本质上就是中国核武器计划的延伸。”

这些指控的主要问题在于它们全都是经推论得出的,是以巴基斯坦无法自行发展其钚生产反应堆、小型核武器以及可装载核弹头的弹道导弹和巡航导弹的评估为基础。因此,巴基斯坦一定得到了外国援助,而这种援助一定来自中国。这种逻辑看似天衣无缝,但没有确凿证据无法既成事实。当然,这并不是说完全不存在中国提供此类援助的可能性。但无论如何,对这种争论的分析结果是,将对巴基斯坦战略能力发展和“核讹诈”战术的愤怒转嫁于中国。

中国是解决问题的关键?

将巴基斯坦出现核过失的矛头指向中国,否认巴方机构在这一过程中的作用,这意味着印度只能通过重视三角关系中的中印关系来改善安全环境。此主张值得分析,因为似乎它引出的问题比其能够提供的答案还要多。中国能否约束巴基斯坦的核行为?如果答案是肯定的,那么是基于何种条件?印度可以采取何种行动从而促使巴基斯坦改变对印度的态度?

第一个问题,中国是否像外界估计的那样能够左右巴基斯坦的核政策。巴基斯坦领导人喜欢用“比山高、比海深”称赞中巴情谊,但中国官方很少使用这样的夸张说法。与其他国家的关系一样,中国似乎以更务实的角度看待中巴关系。中国公司积极参与许多大型商业和工业工程项目,其中包括数个沿地势与过境走廊施工的项目。目前,巴基斯坦是中国核电反应堆的唯一客户,但中国为此不得不扩大令人难以置信的优惠融资政策。巴基斯坦军方采购中国各种硬件设备,综合这类活动的影响,中国有可能从战略上左右巴基斯坦的核决策,但这样的结论充其量也不过是揣测而已。

更大的可能性是,中国认为直接协助或怂恿巴基斯坦发展核武器会从战略上受益。按照这一逻辑,巴基斯坦的“全方位”威慑战略迫使印度关注其西部边界,从而使印度无法做到心无旁骛地投入所有资源以应对来自北方的更强大竞争对手。但支持这一看法的直接证据却很难查出,同样地,充其量只是视情况而定。但假设中国当前采取的政策是默许巴基斯坦发展核武器,怎样才有可能促使北京改弦易辙呢?中国官员偶尔会对巴基斯坦重点训练与东突运动有关联的武装分子一事公开表达不满,但对巴基斯坦从事与核武器相关的任何活动都不置一词。可以推测得出的是,中国政府关心的是巴基斯坦内部是否稳定团结。中国与其他国家一样,并不愿意与一个四分五裂的国家为邻。在这样的国家里,不怀好意的危险分子可能会有办法接触到核材料,不管这种设想的可能性是多么的渺茫。除非巴基斯坦政府垮台,否则很难想象中巴会走向决裂。

即使中国能够说服巴基斯坦,或对该国施压让其对核政策作出调整,减少对印度的威胁,但印度怎样才能促成中国这么做呢?作为一种选项,梅农上将建言说:“印度政府首先需要承认,在巴基斯坦核武器上中国是诱因,不要畏缩在二次打击的核战略思想中。中印力量悬殊巨大,但印度仍然有多种战略备选方案应对中国。”这种做法将怎样解决巴基斯坦问题,或者更具体地说,促使中国对巴基斯坦施压以限制其核武器库,现在还不明确。

值得回忆的是,中国的核武器发展与战略思想首先是受到美国和俄罗斯的推动,印度仍然是次要考虑因素。因此,如果印度寻求的是战略性竞争,而非仅仅依赖发展二次打击能力,那么它是否能与中国平起平坐将取决于南亚地区以外的发展变化。因此,针对中国的进攻性核竞争战略,无论是对中国还是对巴基斯坦而言,效果都不会明朗。进攻性核竞争战略将耗资巨大,尤其在预计印度经济将变冷的时刻。

是否存在其他办法可促使中国向巴基斯坦施压约束其核政策呢?根据推动中国战略重点的外部因素,不难预料印度针对中国扩充军事实力的做法不会促成中国官员改变对巴政策。恰恰相反,如果印度和巴基斯坦的关系走向正常化,解决历史遗留纠纷,普遍减少威胁行为,中国似乎才会有动力鼓励巴方限制核发展。在这些情况下,巴基斯坦无需增加对核武器的依赖,中国也不会因为迫使巴基斯坦限制核发展而有出卖巴方之感。

经过分析,战略三角关系模式在考虑南亚威慑发展演变时颇有帮助。但是,只关注中巴关系会使印度战略视野变窄,毫无益处可言。除了提高与中国在战略上的竞争,想必存在其他选项可以解决印度战略前景不稳定的问题。例如,直接面对巴基斯坦,共同解决一些问题的想法并非异想天开。从这个意义上说,解决印度关心的“巴基斯坦问题”的途径可能是直接通过巴基斯坦,而不是通过中国。

本文最初发表于《力量》杂志。

卡内基国际和平研究院不在公共政策问题上发表机构立场。此处所阐述的观点仅代表作者个人的立场,并不一定反映卡内基及其工作人员和理事的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