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媒体上

美国是否应该向印度出售核技术?

卡内基国际和平基金会高级研究员艾西利•特利斯(Ashley J. Tellis) 在《耶鲁环球》杂志上(Yale Global)为美印核协议辩护。这一交易无论对于印美两国的国家安全利益,还是对于防止国际核扩散来说都有好处。协议用公平和直接的方式要求印度永久性地承担全球防止核扩散的责任,以此作为交换,美国则向印度提供核燃料、技术和知识的使用权。

由出版
《耶鲁环球》
 on 2005年11月10日

源文件: 《耶鲁环球》

印度和美国缔结的关于向新德里提供曾长期被禁止的民用核技术使用权的双边协定已经在国会引起争议。然而,这其实并不应该引起争议,因为这一交易无论对于印美两国的国家安全利益,还是对于防止国际核扩散来说都有好处。

对于2005年7月18日达成的协议,许多批评家认为将破坏全球防止核武器扩散体系,最终破坏美国的安全。当2005年9月8日就这个议题举行第一次听证会的时候,众议员亨利 J. 海德正确地发现,在围绕这个协议所引发的置疑中,最关键性的问题是“对于我们防止核扩散政策的净影响是正面的还是负面的”。在2005年10月26日举行的第二次听证会上,国际关系委员会选定的5名证人中,有4人肯定了这样一个通常的观点,即这一交易削弱,而不是加强了防止核扩散的努力。

与这些令人沮丧的预言形成对照的是,总统与印度达成的这项新协议事实上迈出了大胆的一步,它将在未来几十年中对促进防止核扩散起到积极的作用。这一协议绝不是向新德里提供免费赠品,而是代表着一个经过深思熟虑的战略,即将印度纳入到国际防止核扩散体系中来。印度自1968年《核不扩散条约》签订以来就一直没有加入这一组织。《核不扩散条约》试图通过使所有不拥有核武器的国家享有民用核技术为代价,促使他们放弃发展核武器的野心,以此来防止全球核扩散。这一交易对于大多数国家都有效,并代表着一项意义深远的外交成就,这应归功于历届共和党和民主党政府。然而由于一系列政治的和哲学的原因,印度选择不签署《核不扩散条约》,并主要依靠本土专家继续发展大型民用核设施和核武器库。因此,美国1974年实施的关于对核贸易的限制对印度来说失去了意义。结果印度对于核武器和防止核扩散来说成为了一个特例。

无疑,新德里在这整个过程中建立了一个可供模仿的控制核扩散的典型。然而印度值得表扬的核不扩散历史完全是因为其政府所做出的独立自主的决策,而不是为了遵守国际条约。这导致的结果是,如果印度政府严格实行防止核扩散的政策发生任何单方面的改变,都有可能对美国的安全带来严重的问题。这种担心在九一一事件之后变得尤其紧迫,这不仅因为印度今天所表现出的令人难以置信的掌握先进技术的能力,也是因为印度始终处于新燃料循环技术研发活动的前沿。通过永久的双边协议将新德里纳入到全球防止核扩散组织中来,将清楚地界定可强迫的利益和义务,因此不仅能够加强美国阻止进一步核扩散的努力,也会增强美国的国家安全。

总统与印度的协议用一种公平的和直接的方式将这些目标向前推进了。它承认,继续要求印度承担永久性地坚持全球防止核扩散组织的义务是不合理的,因为它是这一组织僵化而完全的制裁的受害者。因此,总统提议向印度提供核燃料、技术和知识的使用权,来换取新德里制度化地严格进行出口控制,将其民用反应堆置于国际监督之下,并积极协助美国在世界范围内减少核扩散。换句话说,他向印度提供了和平进行核合作的好处,来交换将印度目前的核不扩散单边承诺变成它经过正式证实的和永久性的国际责任。

显然,这一交易并不意味着会减轻美国对于在未来数月或数年时间内,通过严厉的外交手段来保持防止核扩散组织生命力的承诺,这一组织对于美国的国家利益来说仍然至关重要。但是,这确实表明,特殊的问题需要特殊的解决办法。国际社会已经长期认可了印度在《核不扩散条约》框架中的特殊地位。因此,5个合法拥有核武器的国家中,有3个国家已经对布什和辛格达成的协议表示了欢迎,除此之外,中国也表示了沉默而不是反对。尽管如此,许多人仍然担心这一协议会破坏《核不扩散条约》的基本共识,并导致几个目前并不拥有核武器的国家寻求获得现在向印度提供的同样利益。

这种担心必须得到认真考虑,但是同样不必过于夸大。对于最先发展核武器的国家来说,并没有要与《核不扩散条约》签署国中拥有核武器的国家和不拥有核武器的国家反复谈判的国际压力。此外,那些加入到这一组织中来,并继续保持其成员国地位的不拥有核武器的国家如此做,是因为这一条约符合他们的国家利益。如果这样,这些国家应该像国际原子能机构总干事穆罕默德•巴拉迪一样欢迎布什-辛格的努力,因为印度承担国际防止核扩散义务会促进不拥有核武器国家的安全,就像对美国一样。于是,毫不令人奇怪的是,许多不拥有核武器的国家,例如加拿大和澳大利亚已经认可了这一协议。

最后,对于没有签署《核不扩散协议》的其它国家可能寻求达成类似布什-辛格协议的交易的担心,值得注意的是,印度目前仍然是值得签订如此特殊的协议的唯一局外人。尽管印度、巴基斯坦和以色列都没有违反《核不扩散协议》的有关义务发展他们的核威慑,但只有新德里符合值得进行国际合作的下列标准。它已经证明掌握了不同的核燃料循环,这目前必须得到全球利益的监督。它有一个例外的防止核扩散记录,尽管已经成为国际防止核扩散组织的目标。最重要的是,它具有巨大的能源需求,除了核燃料(更通常的说法是核能)之外无法满足需要,这被期望能同时有助于减轻气候变化和环境退化的问题。

两个其它争论经常掩盖了针对提议中的美印核合作的辩论。第一个是它可能会加剧伊朗和朝鲜所带来的问题。这种言论必须被坚决地否决,因为这三个个案唯一共同点就是“核”这个词,而没有其它任何共同点。伊朗和朝鲜违反了他们的《核不扩散协议》的义务,而印度没有。这个简单的事实确保了,无论关于新德里的情况发生了什么,它们都不应该与那些一直欺骗了其国际义务,并反复对此撒谎的国家混为一谈。第二个争论认为美国和印度达成的协议将对其它可能会不计后果地向他们的合作伙伴转让核技术的核供应者们打开大门。这是可能的,但是并不是不可避免的。这个庞大的交易取决于国际社会是否将像美国那样视印度为值得特殊对待的唯一国家。目前,关于这个问题的一致意见正在形成,达成共识的前景十分光明,因为印度是一个民主的国家,它没有违反过国际协议,并展现出了对其核资产负责任的态度。在任何情况下,该国政府都承诺将和其国际伙伴一起来达成就这个议题形成的决议,因此不应该假设与新德里达成的谅解会自动地向那些涉入争斗之中的核供应者们打开大门。

总而言之,基于多种原因,国会应该迅速支持总统与印度达成的这项历史性的民用核协议。如果立法机关没注意到加强全球防止核扩散组织显然是其中重要内容这一事实,那将是十分遗憾的。

卡内基国际和平研究院不在公共政策问题上发表机构立场。此处所阐述的观点仅代表作者个人的立场,并不一定反映卡内基及其工作人员和理事的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