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13天的艰难谈判,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于2009年12月19日在哥本哈根闭幕;一份被称为“哥本哈根协议”的文件终于破茧而出。《卡内基中国透视》采访了美国自然资源保护委员会(Natural Resources Defense Council, NRDC) 中国项目主任费雯莉(Barbara Finamore)和卡内基国际和平基金会能源与气候项目研究学者米瑞丝(Therese Miranda),就如何看待会议的结果、会议的焦点问题,以及全球抗争气候变暖的前景进行了分析。两位都以观察员身份亲身经历了会议的全过程。
“冒号”
哥本哈根谈判的过程艰难而复杂。会议拖延了一天的时间,达成的《哥本哈根协议》还并不具有法律效力。这种结果在气候变化与环境保护问题已经迫在眉睫的今天是令人失望的。
有人说会议结束时很难说这次会议划上了一个“圆满的句号”。因为它也许连一个逗号都不算,顶多是一个冒号——冒号前面是“现状总结”加“请听下文”。所谓“现状总结”,即是将各国已作出的减排承诺罗列于书面;所谓“请听下文”,即寄希望于未来——希望在2010年的墨西哥会议上达成有约束力的法律文件。
费雯莉说:“一百多个国家在这样一个具有深度、复杂性和重大后果的问题上达成一致,这一过程本身必然是异常艰难的。”“即使达成了并不完美的协议,也比没有达成任何协议要好。关键在于这一协议能否为我们未来所需要作出的成果奠定坚实的基础,尤其是能否在促使美国国会通过减排法案上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会议第一周出现的众多谈判文本——由主办国丹麦草拟的“丹麦文本”、由“基础四国”(中国、印度、南非与巴西)草拟的“基础文本”,以及“小岛国联盟文本”、“非洲文本”和后来的两份“主席文本”——就是谈判艰难与曲折性的生动体现。
有人说会议进程的艰难是由其形式决定的。好比多哈回合谈判,在一百多个国家间实现气候变化问题上的意见统一证明了是比实现多边贸易自由化还要艰难的一件事。米瑞丝评价说:“这是一个开始,但是是一个缓慢的开始。”
会议焦点问题
会议最大的分歧依然主要是在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之间。在《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和《京都议定书》所确立的“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上,发达国家强调“共同”,但发展中国家强调“有区别”。其各自常常引用的温室气体排放数据也相应地表现为:发达国家强调目前的、未来的和国家总体的排放量;而发展中国家则强调历史的、人均的排放量。发达国家偏重现实与后果;发展中国家偏重道义与公平。
具体而言,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在哥本哈根会议上争论的议题有减排责任、资金与技术支持、监督机制以及《京都议定书》的延续问题等。最大的发达国家美国和最大的发展中国家中国,在会议结束前在减排责任和监督机制上各自作出了一些让步。美国不再坚持中国承担硬性的排放限额义务,而是要求中国作出的减排承诺“可测量、可报告、可核实”。中国也同意完善内部的报告系统、加强透明与公开。国际监查始终是不可接受的。米瑞丝对此表示理解,并认为中国加强报告的透明与公开的做法值得为其他国家所借鉴。
后哥本哈根时代
前路漫漫而修远。哥本哈根给人们留下了遗憾与困惑,也留下了对现实的觉醒与希望。哥本哈根以后的路如何走?
米瑞丝指出,哥本哈根会议达成协议的一大先天障碍就是美国未能在会议之前通过减排立法,美国因而不可能在会议上作出任何真正有效的承诺。因此,哥本哈根以后、墨西哥以前的第一步,即应该是美国通过减排立法。
米瑞丝还指出,“中国同意加强报告的透明与公开也将有助于美国立法的通过,因为一些参议员的关切点之一便是如何证实中国方面的数据是确凿的。”但阻碍减排立法通过的参议员主要来自于依赖制造业或煤炭工业的一些州。减排立法的通过将给这些州的经济带来很大的影响,因此,立法的内容很可能是一个减排需要与现实利益相妥协的产物。
此外,在资金支持方面,发达国家同意在2020年前每年筹资一千亿美元帮助发展中国家适应气候变化。但米瑞丝评价道,“资金筹措的许多细节还没有落实。”因此,落实资金的筹措细节也将是走向墨西哥路上的重要一步。
一个缓慢的开始——哥本哈根气候会议
经过13天的艰难谈判,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于2009年12月19日在哥本哈根闭幕;一份被称为“哥本哈根协议”的文件终于破茧而出。《卡内基中国透视》采访了美国自然资源保护委员会(Natural Resources Defense Council, NRDC) 中国项目主任费雯莉(Barbara Finamore)和卡内基国际和平基金会能源与气候项目研究学者米瑞丝(Therese Miranda),就如何看待会议的结果、会议的焦点问题,以及全球抗争气候变暖的前景进行了分析。两位都以观察员身份亲身经历了会议的全过程。
作者 雅平 王